我所認知的網路世界

「正式」接觸到網路是在好幾年前,記得是在一九九九年春天時,也就是在退伍一兩年後的事。那時剛好離開了五光十色的生活圈子,從《軟體世界》所附贈的光碟中看到一款名為「萬王之王」的線上遊戲。那時的萬王之王還是 BETA 版本,為了想搞清楚什麼是「線上遊戲」就去申請了相關的必要的東西。

進到萬王之王的世界中,我只能用「嘖嘖稱奇」四個字來形容這一切。從螢幕中所看到每個跑來跑去的人物都代表著現實世界中的一個人,在當時我所能理解的範疇內,還真是覺得新奇。雖然第一次接觸到電腦是在國中的時候,不過這種「線上」的產物,壓根想都沒想過,這一切的感覺應該會讓「現今」的朋友覺得不可思議。

網路世界——令人驚訝與迷人的世界,更是犯罪與惡習的溫床。

網路讓資訊的傳遞更加迅速與便捷,在以往若是想找尋自己所需的資料,常常要從圖書館、從報章雜誌或者從自己先前歸檔的紙上文字資料來著手,這過程無形中浪費不必要的時間與金錢;然而,自從有了網路一切都不一樣了,要找自己所需的資料,只要在搜尋引擎上輸入所謂的「關鍵字」就可找到相關的資訊。

在沒有網路的時代前,一封信件在人與人之間的往返,往往要透過輪船或者是車輛、飛機,在更早之前要收到一封信可能要好幾個月的時間。但是,網路出現之後信件的往返有何不同呢?要一天嗎?要一個小時嗎?答案是通通不用,只需要幾秒鐘就可完成一封信件的傳遞。「電子郵件」帶領著網路往前衝,更是引領網路進步的原動力。

但網路就一定是人們所樂於見到的光明正向面嗎?答案是否定的。每件事情都應該有其一體兩面的部分,我們可以從「網路無國界」這句話來看起,網路在自由的民主國家中,的確是沒有界線的,可以讓您從台灣連線到美國、日本、英國或者是澳洲,只要是有網路的地方通通連的到。難道這樣不好嗎?的確是沒什麼不好,不過我們從另外的角度來看,是不是犯罪事實的收集與罪犯的追查就更加的困難嗎?網路上的詐騙、「釣魚網站」獲取的「有價數字」…,這些犯罪行為都是很難追的。

網路就是有其「匿名性」的特質,每個人都不知網路上的他或她甚至於它是誰,這正也代表著網路上的他幾乎可以為所欲為,詐騙他人、毀榜他人、攻訐他人、散佈不實言論或在網路的掩護下在背地對您惡搞…,人性的種種黑暗面均可在網路世界尋覓到。人是群體的動物,更是獨立自主的個體,您是很難理解網路背後的他。

在網路使用中文的世界裡,為了迅速,大多數的人並不會對其用語的精確性來要求,不過這也造成了現今小朋友中文的程度跟以往沒有網路時代的小朋友有一段落差。「錯別字」每個人都會有,包括我也會有,但是網路上的「火星文」您能說它是錯別字嗎?另外,您能分辨「發布」與「發佈」、「佈告欄」與「布告欄」或「身分證」與「身份證」何者是正確的用法嗎?

網路的確造福了人類,相對的也引發了不少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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